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工作原理主要是基于朗伯-比耳定律。18世紀初,瑯伯在前人的基礎上,進一步研究了物質對光的吸收與物質厚度的關系,并于1760年指出:如果溶液的濃度一定,則光對物質的吸收程度與它通過的溶液厚度成正比,這就是朗伯定律,其數(shù)學表達式為:
A=lgI。/I=K。b
式中,A為吸光度;
I為入射光強度;
I為透射光強度;
b為液層厚度(即光程);
K為比例常數(shù)。
1852年,比耳研究了各種無機鹽的水溶液對紅光的吸收后指出:光的吸收和光所遇到的吸光度的數(shù)量有關;如果吸光物質于不吸光的溶劑中,則吸光度和吸光物質的濃度成正比,這就是比耳定 律,其數(shù)學表達式為:
A=lgI。/I=K1C
式中,A為吸光度;
I為入射光強度;
I為透射光強度;
C為溶液的濃度;
K1為比例常數(shù)。
將朗伯定律和比耳定律結合起來,則為朗伯-比耳定律,公式如下:
A=lgI。/I=K2bC
式中,A為吸光度;
I為入射光強度;
I為透射光強度;
C為溶液的濃度;
b為液層厚度(即光程);
K2為比例常數(shù)。
朗伯-比耳定律認為:當一束光平行的單色光通過某一均勻的有色溶液時,溶液的吸光度與溶液的濃度和光程的乘積成正比,這就是朗伯-比耳定律的真正物理意義,它是光度分析中定量分析的最基礎、最根本的依據(jù),也是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基本原理。
分光光度計正是根據(jù)朗伯-比耳定律,對物質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。